根据学校文件精神,学生查询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项目库(教务处官网也可查询),请需要申请该学分认定与转换的同学,在每年5月和11月,在教务系统里申请,并携带内容完善的纸质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原件、复印件到课程核定部门审核。
学生具体操作内容和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项目库内容详见附件。
其它说明:
(1)申报完成后,学生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学院完成核验审核,相关材料存档备查。
(2)按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,认定与转换的学分需要缴纳相应的学分学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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